學校旅行,又稱修學旅行教育旅行戶外教學校外教學研學旅行等,是中小學教育的一環,指教職員帶領學生集體行動、合宿的旅行活動,為人類最早使用的教學方法之一。自2000年左右開始,英國美國日本澳洲等國紛紛以國家層級制定相關政策並投入資源,推行戶外教育實施。[1]

山口縣秋吉台的一群修學旅行學生

歷史沿革

編輯

日本的修學旅行最早為1882年(明治15年)栃木縣第一中學校(現・栃木縣立宇都宮高等學校)的學生由教師帶領參觀第二回內國勸業博覽會、1886年(明治19年)東京高等師範學校(現在的筑波大學)的「長途遠足」創造長達11天的修學旅行記錄。

臺灣從殖民日治時期各校已開始系統地透過推廣登山、游泳等教育活動促進戶外教育。隨著時空變化,現行的戶外教育也包含例如校外教學、遠足、童軍、鄉土教學、自然觀查、環境教育等等教學模式。[1]

各國相關政策

編輯
 
鳳儀書院裡校外教學的學生

在2014年「中華民國戶外教育宣言」中,教育部與相關專家學者、團體、教師家長合作,倡導「走出課室外」的學習。[2]「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104年版本)」中,建議選擇地點時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主,把握由近及遠之原則,依照低中高年級依序安排校園附近社區、鄰近鄉鎮、鄰近直轄市、全國各地等,並避免易發生危險地區,以確保師生安全。並且,需配合課程內容,參訪公共機關(消防隊、圖書館、法院等)、參訪地方特色文物或地形、邀請地方耆老解說等。[3]

英國教育部於西元2006年頒布「課室外學習宣言」(Learning Outside the Classroom Manifesto),並由國會在 2010年建議將戶外教育納入正式的國家課程。[1]

美國民間社會自2007年起即開始推動戶外教育專門法案「不讓孩子待在室內法案」(No Child Left Inside Act),期望藉由環境教育的推展讓學生有更多機會在戶外進行學習。2012年歐巴馬提出「美國大戶外倡議」(America's Great Outdoors Initiative),期望學生在接觸戶外的過程中,培養自然保育的觀念。[1]

日本文部科學省總務省農林水產省,以跨部會方式推動國小學生五日農村體驗與獨立生活課程。[1]

參見

編輯

來源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潘文忠; 黃茂在; 曾鈺琪等. 戶外教育實施指引 (PDF).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2018-03-1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8-03-15). 
  2. ^ 中華民國戶外教育宣言啟動「學習走出課室 讓孩子夢想起飛」. 教育部. [201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3. ^ 104年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 [201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