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縣 (隋朝)

宣德縣中國名。

隋朝大業四年(608年)秋,隋軍平定土谷渾[1]。五年(609年)在原吐谷渾地設置西海郡,郡治原土谷渾都城伏俟城(今青海省共和縣西北石乃亥),以輕罪罪犯遷徙填充[2]。隋末廢。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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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資治通鑑》:「裴矩鐵勒,使擊吐谷渾,大破之。吐谷渾可汗伏允東走,入西平境內,遣使請降求救;帝遣安德王雄出澆河,許公宇文述出西平迎之。述至臨羌城,吐谷渾胃述兵盛,不敢降,帥眾西遁;述引兵追之,拔曼頭、赤水二城,斬三千餘級,獲其王公以下二百人,虜男女四千口還。」
  2. ^ 《資治通鑑》:「伏允南奔雪山,其故地皆空,東西四千里,南北二千里,皆為隋有,置州、縣、鎮、戍,天下輕罪徙居之。」後註:「置鄯善、且末、西海、河源四郡,顯武、濟遠、伏戎、宣德、威定、遠化、赤水等縣。志雲,置於五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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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一·隋紀五·煬皇帝上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