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賢,號復所,陝西米脂縣高渠鄉高廟山人,明朝末期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官山東東昌府知府、四川順慶府知府、成都府知府、安綿兵備道副使等。崇禎二年,升任四川按察使,平定盜亂,後改任山西布政使,因病致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