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履鰲
生平
編輯張履鰲曾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1907年赴美國留學,先後在弗吉尼亞大學、耶魯大學就讀,獲耶魯大學文學士與羅馬法學士學位。回國後於1911年授法政科進士。同年任上海尚賢堂副堂長。中華民國成立後曾署理湖北外交司長、署理湖北高等檢察廳廳長。[2]1912年起在漢口開律師事務所,並曾擔任過黎元洪法律顧問、漢口-廣東-四川鐵路管理局總長、吳佩孚法律顧問等職。1927年出任漢口第三特區(英租界)總監。次年起任漢口商品檢驗局合議局長,南京、威海衛回歸短籌備委員會高級專員。[3]1930年赴智利任中華民國駐智利代辦,1931年3月被任命為中華民國駐智利特命全權公使。[4]1932年2月免職。
抗戰時任偽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5]。
參考文獻
編輯- ^ 錢實甫. 《北洋政府职官年表》.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 ^ 北京清華學校編. 《游美同学录》(民国六年). 1917 [2011-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4).
- ^ 3.0 3.1 上海圣约翰大学人物志. 聖約翰科技大學. [2011-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4).
- ^ 郭廷以.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 ^ 『郗氏恐敵偽湖北高等法院院長方忠源、首席檢察官張履鰲,漢口地院院長鄭友祿、首席石支磯,武昌地院院長余達三、首席魯參及曾任敵偽高等法院院長易恩侯,曾任敵偽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彼時已調敵偽江西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饒光榮等潛逃,要求立即逮捕。毛即下一手渝交我,會同憲兵逮捕方忠源、張履鰲、鄭友祿、石支磯和魯參.以一諭交李漢超逮捕易恩侯、余達三。另以一諭交吳萬里逮捕饒光榮等。我奉到手諭是下午3時,身邊無一法警可遣,詢知他們的住址,決定從張履鰲所住法租界起,循序往上一一執行逮捕。憲兵指揮部即派排長一人、憲兵八名歸我指揮。我就率憲兵至張履鰲家逮捕了張履鰲。張履鰲說與國民黨特務唐新有聯繫,函訊唐新,他說張履鰲是地下工作者,但工作成績不良。根據這一復文將他處分.不起訴。哪知這一件事起了一個壞的影響,就是所有漢奸鑽天打洞,都想變為抗日地下工作者。特務分子和其機構也藉此與漢奸勾結,另有希圖,在混亂中又多一混亂。尤可怪者,張履鰲於處分後,向司法部告我,說我不應逮捕他,部里令毛家騏查復。我說復員時,部里未曾指示說張履鰲是地下工作者,我們到武漢後,他既未親身向檢察處說明,也未請他聯繫的機構來文證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當然逮捕他。到事實已明,即處分釋放。張履鰲是美國留學生,在漢口執行律師業務,與青紅幫勾結,仗著日本的勢力,做一些可恥的勾當,所謂地下工作一節,迄今思之仍不足信』 『我所經辦的檢察漢奸、戰犯案』吳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編,《文史資料選輯 合訂本 第五十卷 總第146—148輯》,中國文史出版社,2011.06,第216頁
- ^ 胡適. 1939年5月12日. 《胡适日记全集》. 聯經出版公司.
延伸閱讀
編輯[編]
- 《游美同學錄·張履鼇》,出自《游美同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