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勉學(1513年—?),字益甫,號石癯,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勉學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直隸蘇州府長洲縣
出生正德癸酉十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継娶湯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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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十六名,登第二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改庶吉士,送翰林院讀書。二十八年十月授吏科給事中,二十九年韃虜入犯京師,與戶科給事中何光裕奉命查勘邊情,大同總兵仇鸞以重金賄賂俺答汗,請求勿攻大同,然後諱敗冒功,張勉學因此受到牽連,被貶謫為內黃縣丞,歷官吉安推官、福清縣知縣[3]、南京刑部主事,轉為郎中,出為湖廣荊岳道僉事,分巡長沙,進右參議,分守衡永,解任歸。林居十餘年卒。所著有《宦遊集》、《湖岳編》及《勘邊疏稿》[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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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聰;祖父張珵;父張欽,母許氏。永感下。弟張輖[5]。子儼如、僴如、偲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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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福清市志 第四节 明代县衙. 福州地情網. [2013-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28). 
  4. ^ 《蘇州府志》:張勉學字益甫,嘉靖丁未進士,選庶吉士,改吏科給事中,疏駁方士陶仲文不當封爵,忤旨奪俸。二十九年俺荅入寇,後奉敕勘邊,躬歷薊鎮,覈傷殘之數上聞,並論仇鸞濫殺冒功,鸞銜之,被誣謫內黃丞,遷吉安推官,擢南京刑部主事,轉郎中,升湖廣荊岳道僉事。長沙大盜李萬克聚黨為亂,以計擒之。藩府莊田房租稅重,豪奴倍收,沒人子女為奴婢,勉學悉平其額,歲聽縣官徵解,民便之。進參議,分守衡永,先是道臣所鎮地無城,每山水溢,民登高以避。勉學檄郡縣發公帑,鳩工築城,工始竣而水又至,民有寧宇,名其城曰永安。會有修郤者蜚語中傷,解任歸。林居十餘年卒。所著有《宦遊集》、《湖岳編》及《勘邊疏稿》。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