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道(1487年—1556年),字時濟,改字孟獨,別號太微山人陝西西安府長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治道
大明承直郎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
籍貫陝西西安府長安縣
字號字時濟,改字孟獨,別號太微山人
出生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正月二日
逝世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八月十一日[1]
配偶先娶田氏,繼娶陳氏,再娶卞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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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八年(1514年)癸酉科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捷甲戌科進士。五月授長垣縣知縣,升刑部主事(1550年左右),因病辭官還鄉。

與鄉人康海王九思等交往密切[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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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張太微詩集》12卷,《後集》4卷、《嘉靖集》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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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大。祖父張二。父張通(1458年-1523年),字大亨,封承德郎刑部主事。母高氏。弟張治化。

子張車,壬子舉人,娶兵部尚書劉儲秀長女,一女適西安府學生王玠。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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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故承直郎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太微張公合葬墓志銘》
  2. ^ 《明史》:理擢南京通政參議,請急去。居三年,起光祿卿,未幾告歸。閱十年,復起南京光祿卿,尋引年致仕。三十四年,陝西地震,理與妻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