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天府,明朝時設置的府。
1531年,明世宗把原本藩居之地,湖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直轄的安陸州升級為承天府,下轄兩州五縣[1]:荊門州、沔陽州、鍾祥縣、京山縣、景陵縣(今湖北省天門市)、潛江縣[2]、當陽縣。
承天府管轄的範圍大概相當於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的鍾祥市、京山市、沙洋縣、天門市、潛江市、當陽市、安陸市、仙桃市。清朝順治三年(1646年),承天府改為安陸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