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殺 (板球)

板球概念

接殺板球運動中是一種使擊球手出局的方式。在高水平的比賽中,接殺出局是最常用的出局方式。這種出局方式由 板球規則 的第32條規定如下:[1]

一個澳大利亞的外野手跑着去接殺
新西蘭的快速投球手 沙恩邦德 即將接殺 穆罕默德優素福 並且擊殺(投殺)

如果球已經觸碰了擊球手的球板或握着球板的手套,在球道的範圍內,球沒有彈跳一次就被外野手完全接住了,擊球手被接殺出局。如果擊球手可能被接殺出局或其他的方式出局,除了投殺,接殺優先。

這就意味着擊球手不可能被接殺出局,如果

  • 球是 壞球死球
  • 擊球手沒有用他的 球板 或戴着手套的手握着球板擊球。
  • 球已經被擊打過,並且在外野手接球之前觸地。
  • 外野手並沒有控制住球
  • 球被擊打並且落到 邊界線外面;得 (6分)。
  • 外野手接殺的過程中觸動了邊界線的繩子或邊界線以外的區域。
  • 球輕擦過外野手的頭盔,再次彈回到空中然後被接住。

如果擊球手被接殺出局,不管他得多少跑分都無效。如果球是由 捕手接殺的,那麼非正式地被稱為 "後部接殺"。球由 投球手 接殺被稱為 "接殺和投殺" (這與 投殺出局無關),經常在計分卡上被標記為 c. 和 b. 或者 c&b 跟隨着投球手的名字。

如果被宣布接殺或者是很明顯的接殺,隊員不需要 訴諸 裁判員;擊球手通常自己承認出局。然而,在球擦過球板的邊緣,或球即將落地就被接起,或球似乎落到擊球手的腳上有彈起 (因此這些都沒有觸地),或球似乎打到擊球手的球板但彈回到球道的表面 (跳球),或者如果擊球手不情願接受出局,接球方將這一決定訴諸裁判員。

如果擊球手被接殺,投球手被獎給擊球手的三柱門和接球的外野手被獎給使擊球手出局的成績。如果兩個擊球手互相對跑,在被接殺前,試圖得跑分,在新的即將就位的擊球手成為陪跑員,在一輪的最後一個球擊倒三柱門例外, 當擊球手與新的擊球手對跑後又成為擊球員的情況也例外。

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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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前,板球規則定義當隊員已經"完全掌控球的進一步的去向"。嚴格來說,這意味着知道他或她扔掉球後,或者扔給另一個隊員,或者尤其是不扔給任何人,這時才完成接殺。

對於這個原因,甚至今天板球隊員將球高高地扔到空中而慶賀接殺。在 1999 板球世界盃的超級6分的比賽中, 赫徹樂吉布斯 接殺澳大利亞的隊長 史蒂夫沃 但是當吉布斯被判定在試圖將球高拋到空中慶賀時,夫沃當時沒有出局。[2] 夫沃接着得120分而贏得比賽,並沒有出局,[3] 從而使他們隊獲得半決賽的資格,澳大利亞隊繼續贏得聯賽。

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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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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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Laws of Cricket: Law 32 (Caught)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2-12-25.
  2. ^ 存档副本. [2011-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1-05). 
  3. ^ 存档副本. [2011-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