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戰火中兒童音樂會

救救戰火中兒童音樂會是香港歌手黎明的個人音樂會,由西九龍中心主辦及贊助,音樂會於1996年7月6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舉行,只演1場[1]

救救戰火中兒童音樂會
黎明香港演唱會
《救救戰火中兒童音樂會》海報
場地 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
日期1996年7月6日
場數1場
助演陳慧琳、李蕙敏
觀眾約一萬多人
預算港幣200萬元
黎明演唱會年表
黎明好友同聚慈善音樂會
(1995)
救救戰火中兒童音樂會
(1996)
黎明傾情迴響音樂會
(1996)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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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戰火中兒童音樂會》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籌款活動,善款用於幫助盧旺達兒童[2]。1996年6月9日,黎明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際青年特使身分,由香港出發前往盧旺達[3],他先後探訪了當地的心理康復輔導中心、監獄、學校,以及被大屠殺的地點梅納比及坦桑尼亞的昂加拉難民營等,了解當地居民的情況[4],並配合「救救戰火中兒童」的口號,將世界和平的訊息帶到東南亞[5]

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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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戰火中兒童音樂會》由衛世輝監製,陳慧琳李蕙敏等歌手擔任嘉賓,主辦單位必須依照警方的指示去做,才獲批准演出。演出地點位於維多利亞公園的足球場,該處是戶外場地,可容納萬多名觀眾,主辦單位按指示在會場添置萬多張椅子,不設企位,並於場地四周加上圍板,以免外邊的市民圍觀而引起混亂。音樂會的製作開支以節儉為原則,製作費約港幣二百萬元,黎明的服裝費由他自行支付,保安工作方面由警務處港島總區副指揮官負責,警方要求警衛人數與觀眾人數的比率約一對二十,主辦單位安排了三百多名警衛及保鑣到場維持秩序,而警方亦派員巡視。音樂會在晚上7時20分開始,黎明根據警方要求在觀眾全部入場安坐後才出現,並在音樂會結束後立即離開,避免引起混亂情況,除了演唱歌曲外,黎明亦在音樂會上與觀眾分享他到盧旺達探訪的親身體驗。[2]

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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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指音樂會舉行當晚天氣悶熱,但觀眾的熱情未有因此減退,並揮動螢光棒支持黎明。黎明認為這個音樂會意義重大,可籌得港幣百多萬元善款,對於有人存疑,為何要為盧旺達兒童籌款,他認為做善事是不應有種族歧視,希望藉著這個音樂會宣揚戰爭帶來禍害的訊息。[2]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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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23期會刊. 香港: 黎明家族. 1996-08 (中文). 
  2. ^ 2.0 2.1 2.2 彭美施. 黎明維園音樂會大陣仗 三百警衛戒備嚴仿事故. 星島日報. 1996-07-07 (中文). 
  3. ^ 彭美施. 出訪盧旺達 打疫針起哄 黎明歌迷衝擊衛生署. 星島日報. 1996-05-30 (中文). 
  4. ^ 唐碧華. 盧旺達如人間地獄 黎明訪非洲搵命搏. 星島日報. 1996-06-10 (中文). 
  5. ^ 陳文燕. 盧旺達哀鴻遍野 黎天王內心戚然. 星島日報. 1996-06-22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