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 (雲林縣古坑鄉)
歷史
編輯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新莊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新莊」,隸屬於斗六堡。該莊輪廓呈西北—東南走向狹長形,西北與菜公莊、內林莊為鄰,東北與棋盤厝莊為鄰,東南邊為鯉魚尾莊,西南邊為溪邊厝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斗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菜公區」,隸屬於斗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菜公區改隸屬於嘉義廳。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新莊」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斗六郡古坑莊。[3]
聚落
編輯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下新莊(新莊),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此外,本地區尚有圳頭坑、石仔坑、暗坑仔、王田、圳頭坑頭等聚落。[2]
交通
編輯國道3號又稱「福爾摩沙高速公路」,是貫穿台灣西部的兩條縱向高速公路之一,大致以東北微北—西南微南走向轉東北—西南走向經過新莊地區西北部。境內未設交流道,北側最近的是省道台3線交會處的斗六交流道,南側最近的是縣道149甲線、縣道158甲線交會處合併設置的古坑交流道及其中間所夾省道台78線(東西向快速公路-台西古坑線)東側端點的古坑系統交流道。由此可快速前往台灣南北各地及雲林縣中、西部。[1][4]
鄉道雲213線是湖山至東和(溪邊厝)的道路,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由本地區東北部邊界的北側過圳頭坑溪新梅橋入境後,經鄉道雲216線起點路口轉西南微西並進入新莊聚落,經鄉道雲215線左側路口後與其共線,過石仔坑溪新莊橋及鄉道雲215線右側路口後獨行以至出境。由該道路向東北可前往棋盤厝西北端、內林、咬狗並止於其西部偏北的鄉道雲218線路口;向西南微西可前往溪邊厝與菜公交界地帶、溪邊厝並止於鄉道雲201線路口。[1][2][5]
鄉道雲215線是重光至圳頭坑的道路,大致以西北西—東南東走向由本地區西北部邊界西側入境後,至鄉道雲213線路口轉東北微東與其共線,至新莊聚落的鄉道雲213線路口轉東南獨行,其後轉南南西再轉東南微南出聚落後蜿蜒而行,經國道3號高架橋下、鄉道雲217線終點路口、鄉道雲215-1線起點路口後續行,最終止於圳頭坑聚落。[1][2]
鄉道雲215-1線是石坑至彎子的道路,其西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中部偏西北的鄉道雲215線路口。由此向南轉南南東蜿蜒而行,至本地區西南部邊界的石坑仔溪右岸轉東南沿溪岸蜿蜒而行,至該溪石坑橋東北側轉西南過橋並出境後,轉西可前往溪邊厝地區的彎子並止於其西南郊的縣道149甲線路口。[1][2]
鄉道雲216線是新莊至黃竹坑的道路,其西側端點位於本地區西北部新莊聚落東北側的鄉道雲213線路口。由此向東南轉東出境,轉東南東經國道3號高架橋下後可前往棋盤厝並止於其東南方的黃竹坑溪(黃德坑溪)左岸道路(對岸為養雞場)。[1][2]
鄉道雲217線是梅林至圳頭坑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中部偏西北的於鄉道雲215線路口。由此向東北轉西北再轉東北出境後,可前往棋盤厝、內林(梅林)並止於鄉道雲213線路口。[1][2][5]
學校
編輯廟宇
編輯- 新莊茄苳公(茄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