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唐書合鈔

新舊唐書合鈔》是清朝沈炳震的一本著作,共二百六十卷。該書內容主要匯編《舊唐書》、《新唐書》。

紀傳體主要來自於《舊唐書》,作者用《新唐書》為紀傳體內容作註解。唐宣宗之後的本紀則基本上來自於《新唐書》。

該書中的曆、天文、五行、地理、兵、儀衛等志以《新唐書》為主[1];樂、職官、輿服、經籍、刑法等志以《舊唐書》為主;禮、選舉、食貨等志則平均使用《舊唐書》、《新唐書》。[2]作者還重新修訂《新唐書·方鎮表》和《新唐書·宰相世系表》的錯漏。[3][4]如兩書記載有互異處,則只取兩書互訂,附以案語,不引他書為佐證。嚴耕望則表示該書「甚有卓識,但是詳者鈔之未盡,誤者摘發殊少。」[5]有乾隆間海昌查世倓刻本、同治十年吳氏清來堂查刻修補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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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辞海 中国古代史分册》 夏征农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8 第536页. [2021-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30). 
  2. ^ 金毓黻《中國史學史》記:「吾謂事增則是,文省則非,尋其所謂事增,即指補綴唐末闕遺之事,所謂文省,即指刪削國史、實錄之文。夫《新書》之長,即在將長慶以後《舊書》所不能詳者,悉加輯綴,大體略備,紀傳固然,而志、表尤勝於《舊書》,故《新書》之可貴,不在改撰,而在補綴,向使歐、宋二氏,於舊史之佳者,多用舊文,不為刪並,專就唐末史事,去其煩冗,補其闕遺,則為《新書》之佳本,而無可議矣。清人沈炳震悟得此理,遂輯《唐書合鈔》二百六十卷,本紀、列傳悉用《舊書》,志、表多用《新書》,而以他一書 之異同,及可補闕遺者,分注於下,並為《宰相世系表》作訂誤數卷,此折衷於新、舊兩《書》之間,棄其短而取其長,最為得作史之意者也。」
  3. ^ 《中国历史大辞典·史学史卷》 中国历史大辞典·史学史卷编纂委员会编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 第487页. [2021-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30). 
  4. ^ 全祖望《皓亭集·沈東甫墓志銘》載:「東甫篤志古學,窮年著書,其最精者,有《新唐書合鈔》共二百六十卷,折衷二史之異同而審定之,而莫善於《宰相世系表》之正,《方鎮表》之補列拜罷承襲諸節目。是皆子讀《唐書》時,有志為之而未能者。」
  5. ^ 嚴耕望:《錢穆賓四先生與我》,頁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