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利益(英語:Vested interest)是一種利益衝突,指的是一個人在決策時可能會因為在既有選擇下有機會獲得利益,而偏好這個選項。在社會生活中常被指責為有損社會公正的特權。

既得利益不一定是現在就已經有的利益,也可是若制度不變,該人或群體可以得到的。例如某地公務員有「論資排輩」制度,某人只需到達某個年齡即可得到某種職位;若在某些人已等了半輩子的情況之下改變這個制度,某人雖仍未得到該職位,仍可說是觸動了其既得利益。[來源請求]

既得利益階層和集團是指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依靠與上層建築之間的關係,長期或大量獲取遠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收入或收益,並形成核心利益一致的利益共同體。[原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