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翬
生平
編輯宣德八年(1433年)中進士,治秦府永興王葬。升刑部員外郎,受刑部尚書金濂器重。當時秦王誣陷巡撫陳鎰狎妓,曾翬查證後彈劾藩府的大臣,致使事情大白。正統三年,升郎中,因何文淵薦,升任廣西右參政[2]。天順五年,升任山東右布政使、左布政使。並請求開倉放糧解救河南饑荒。升爲刑部左侍郎。因病辭職[3]。
註釋
編輯- ^ 音「huī」
- ^ 《明史》(卷159):曾翬,字時升,泰和人。宣德八年進士。治秦府永興王葬,卻有司饋遺。歷刑部員外郎。尚書金濂器之,俾典奏牘。有重獄,諸郎不能決,輒以屬翬。秦王訐巡撫陳鎰狎妓。翬按得其情,劾藩府誣大臣,鎰得白。正統十三年進郎中。以何文淵薦,擢廣西右參政。李棠檄翬及副使劉仁宅按黃矰父子。矰使人持千金賄於道,且擁精兵挾之。二人佯許諾,已,誘執矰下之獄。棠以聞。未幾,矰以上書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獄,翬等太息而已。尋以憂去。服闋,起官河南御史。清軍者利得軍,多枉及民,翬辨釋甚眾。南陽諸府多流戶,眾議驅逐,人情惶急,翬與巡撫撫安之。
- ^ 《明史》(卷159):天順五年遷山東右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奸民指為閑田,獻諸戚畹。部使者來勘,翬曰:「祖制,民墾荒田,永不科稅,奈何奪之?」使者奏如言,乃免。成化初,轉左。河南歲饑,計開封積粟多,奏請平糶,貧民賴以濟。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從二品俸。尋巡視浙江,考察官吏,奏罷不職者百餘人,他弊政多所釐革。還朝,久之,謝病去。翬操行謹,所至有聲。及歸,生計蕭然,絕跡公府,鄉人以為賢。
參考文獻
編輯-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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