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賓泟
華陽恭順王朱賓泟(1480年—1528年),[1]號默庵,為明朝蜀府華陽悼康王朱申鍷庶長子,生母助夫人邵妙清。[2][3]明朝第四代華陽王。[4]
生平
編輯生父朱申鍷於成化十五年(1479年)閏十月因獲罪革爵,[5]成化二十年(1484年)去世。弘治三年(1490年)七月,朱申鍷母楊氏請求由朱賓泟襲封,獲准。[6]五年(1492年),朱賓泟襲封。[4]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明孝宗傳詔遣懷柔伯施瓚、成安伯郭寧、武平伯陳勛、彰武伯楊質、崇信伯費柱、宣城伯衛璋、長寧伯周彧、建平伯高霳持節充正使,翰林院侍講張芮、尚寶司司丞崔璿、鴻臚寺右少卿楊瑢、吏科給事中吳舜、禮科給事中馬子聰、兵科給事中張弘至、中書舍人韓璉、戶部員外郎胡經充副使,持節冊封東城兵馬副指揮鄒賢長女為華陽王妃。[7]
弘治十三年(1500年)五月,華陽王府庶人朱賓漉赴京上奏請求賜封鎮國將軍的職位和俸祿,孝宗認為無例可依,不允許,遣人將其送回,命朱賓泟嚴加約束,並按律將華陽王府教授等官、澧州守城官軍、朱賓漉入京所經道路的湖廣守關官員等治罪。[8]
因父親被革爵,朱賓泟曾經舉被廢的武邑王朱聰沬因兒子代王朱俊杖請求而被追封為代王的例子,請求禮部為父母追諡。禮部沒有同意,先奉旨會議,吏部尚書許進等上疏認為朱申鍷與朱聰沬事不同,不宜贈謚,但朱賓泟身為郡王而其父沒有封爵,春秋祭奠時就無法稱呼其父,他的請求情有可惻,應該按禮法酌情恢復朱申鍷的封爵,以便廟享,令君恩與國法並行不悖。於是在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明武宗追復朱申鍷王位,但沒有立即賜諡,[9][10]後來才追諡為悼康王。[4]
正德三年(1508年)七月,朱賓泟奏請得到湖廣澧州安鄉河泊所的魚稅。戶科都給事中張弘至等彈劾其打擾民生的事,請求行巡按御史怪罪其輔導等官及撥置營謀之人,武宗同意。[11]同年八月,朝廷應朱賓泟所請,賜其《仁孝皇后內訓》、《聖學心法》各一部。[12]
朱賓泟篤信道教,曾試圖前往湖北武當山謁見玄天上帝,但受制於朝廷限制藩王出城的律令,他改為在澧州城築造武當行宮,耗費甚多。[2]
嘉靖七年(1528年)薨,諡恭順。《直隸澧州志》記載其陵墓位於澧州關山。[2]因長子朱讓核早逝,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二月由長孫朱承爝襲封為第五代華陽王。[13]
家庭
編輯妻妾
編輯- 王妃鄒氏
子女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弇山堂別集》卷034
- ^ 2.0 2.1 2.2 2.3 譚遠輝. 明华阳王寓澧始末考略. 《湖南考古輯刊》. 2011年: 315–319.[失效連結]
- ^ 3.0 3.1 譚遠輝. 明华阳王家族圹志考述. 湖南省博物館館刊. 2014-04-20, (10): 401 [2022-08-10].
- ^ 4.0 4.1 4.2 4.3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四十》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五》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一》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九》
- ^ 陸費墀. 礼部志稿 (四库全书本)/卷075. [2022-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9).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領域的內容。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一》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
外部連結
編輯前任: 父悼康王朱申鍷 |
明華陽國國王 1492年-1528年 |
繼任: 孫莊靖王朱承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