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榮 (正德進士)

朱志榮(1474年—?年),字仁叔湖廣荊州府夷陵州軍籍,直隸泰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志榮
大明廣西道御史
籍貫直隸揚州府泰興縣
湖廣荊州府夷陵州軍籍
出生五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宋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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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三,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湖廣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年三十五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八名進士[1][2]。四年五月授廣西道御史,巡按廣西,因貪污又與婦女通姦,被錦衣衛逮治,十年夏四月官員考察,以貪贓黜為民,又充軍貴州[3][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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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文義。祖父朱恭。父朱琳。母于氏。慈侍下,兄志聰、志明、弟志華、志秀、志學[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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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湖廣通志》:朱志榮夷陵人正徳戊辰進士官御史直聲震一時以忤㫖坐貶雖數罹憂危而風槩凜然不為稍屈。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五》:正德十年五月,謫前監察御史朱志榮戍貴州。初志榮巡按廣西,挾取土官財物,及受梧州知府曹琚等賂至萬餘兩,又嘗於公署私通女婦,醜聲甚著。兵備副使陳陽、分守柳慶參將張佑慮其為地方害也,具以聞,兩廣總鎮等官亦繼言之,詔逮志榮系錦衣獄栲治,且命刑部郎中顧正等往按之。正等還奏其狀,時志榮已值考察去官,詔追贓畢,發貴州充軍。琚及州縣官納賂者俱降三級,以陽挾持之,亦降一級,識者為陽惜之。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