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芳
李伯芳(1533年—?),字廷實,廣東韶州府英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伯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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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廣東韶州府英德縣 |
字號 | 字廷實 |
出生 | 嘉靖十二年(1533年)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成氏,継娶方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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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廣東鄉試第十八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進士[1][2]。萬曆十年(1582年),接替陸通霄任福建興化府知府一職,萬曆十二年由錢順德接任[3]。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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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陸通霄 |
福建興化府知府 萬曆十年-萬曆十二年 |
繼任: 錢順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