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翰(1460年—?),字國禎[1]河南承宣布政使司衛輝府新鄉縣(今河南省新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進士,官至知府。

李光翰
大明浙江台州府知府
籍貫河南衛輝府新鄉縣民籍
出生天順四年庚辰十二月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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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二年,登進士,授南京戶科給事中正德元年,李光翰與同官上疏彈劾太監苗逵、高鳳、李榮及保國公朱暉等人,被劉瑾矯旨削籍歸鄉。

劉瑾伏誅,起為浙江台州府知府,舉治行卓異,不久卒。《明史》有傳[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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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浩;祖李彥芳;父李海。母馬氏。慈侍下。弟禳、光溥、光曙[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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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正德《新鄉縣誌》61頁
  2. ^ 明史·卷188》:「李光翰,新鄉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南京戶科給事中。正德改元,災異求言。光翰偕同官疏劾太監苗逵、高鳳、李榮及保國公朱暉,且言大學士劉健等疏陳鹽法事,留中不報,將使老臣不安其位。帝不省。既削籍歸,後起台州知府,與蕃同舉治行卓異,尋卒。」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王應奎
明朝台州府知府
弘治年間-1516年
繼任:
顧璘
前任:
呂大川
明朝惠州府知府
正德元年(1506年)上任
繼任:
梅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