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1027年—1090年3月5日),公擇,北宋建昌人,詩人兼藏書家,黃庭堅母親安康郡太君、洪民師母親文成縣君之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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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進士熙寧右正言,與王安石友善。黃庭堅早年喪父,嘉祐六年(1061年)隨舅父李常遊學淮南,認識與李常齊名的孫覺。黃庭堅娶孫覺之女孫蘭溪為妻。哲宗時累拜御史中丞,後出知鄧州、徙成都,元祐五年二月初二日(1090年3月5日),行次陝,暴卒,年六十四。[1]

李常少時讀書於廬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名曰「李氏山房」,藏有抄書九千餘卷。著有文集《奏議》六十卷、《詩傳》十卷、《元祐會計錄》三十卷[2]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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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44》,出自脫脫宋史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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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老學庵筆記》:「李公擇、孫莘老平時至相親厚,皆終於御史中丞。元祐五年二月二日,公擇卒,三日,莘老卒,先後才一日。」
  2. ^ 南宋·王應麟,《玉海》(卷185):「李常有元祐㑹計録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