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谷(?—?),宋朝官員,洺州曲周(今河北省曲周縣)人。宋高宗年間為參知政事。
紹興十五年(1145年)李若谷由敷文閣直學士、樞密都承旨兼侍讀,轉任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成為執政。不久兼權參知政事,成為副相。紹興十七年(1147年)正式任參知政事。同年,被汪勃論斥,宋高宗將他罷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再被上疏彈劾,於是被奪職,到江州(治今江西省九江市)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