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鏜(15世紀—16世紀),山東濟南府新城縣[1]明朝政治人物。

李鏜
大明兩浙都轉運鹽使司同知
籍貫山東濟南府新城縣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舉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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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鏜是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山東鄉試舉人,授溫縣知縣,文武才能兼備,遇上流寇作亂,他修葺城池、訓練士兵,令賊人不敢入侵[2],陞光州知州,州人立祠祭祀他,改任揚州清軍同知,入朝擔任南京戶部郎中嘉靖三年(1524年)再陞兩浙都轉運鹽使司同知[3],不久以終養父母辭官歸鄉,閉門謝客不入城市,去世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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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重修新城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二》:李鏜,弘治壬子舉人,任溫縣令,發奸摘伏,庶政修舉,陞光州知州,州人立祠祀之,歷揚州同知,遷戶部郎中,所在多異政,以終養歸,閉門謝客,足跡不入城市,其高致如此,崇祀鄉賢。
  2. ^ 乾隆《溫縣志·卷十一·宦蹟志》:李鏜,才兼文武,恩威並著,值流賊亂,修城繕兵,賊憚之不敢入境,後陞光州知州。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七》:(嘉靖三年三月)甲申陞南京戶部郎中李鏜、刑部郎中葉鈇、宗人府都司潘時俱為都轉運鹽使司同知,鏜兩浙、鈇福建、時長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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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重修新城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二
  • 乾隆《溫縣志》·卷十一·宦蹟志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七
官銜
前任:
何敬
明朝溫縣知縣
正德年間
繼任:
李鳳
前任:
張逵
明朝光州知州
正德年間
繼任:
陸鍾
前任:
畢璽
明朝揚州府清軍同知
1516年—1517年
繼任:
孫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