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昌道,中華民國初期設置的道,屬山東省。
民國十四年(1925年)10月,奉系軍閥、山東督辦兼省長張宗昌廢除袁世凱時代設置的山東四道(濟南道、濟寧道、東臨道,膠東道),將山東省分為十一道。東昌道由東臨道分置,道尹駐聊城縣(今山東省聊城市)。轄聊城縣、堂邑縣、博平縣、茌平縣、清平縣、莘縣、冠縣、館陶縣、高唐縣、丘縣、陽穀縣、壽張縣等12縣。民國十七年(1928年)5月,國民革命軍北伐後廢。日偽時期又設東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