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善橋 (邛崍)
樂善橋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邛崍市平樂鎮禹王社區7組,於清咸豐九年(1859年)開始動工,清同治元年(1862年)初竣工。[1]
樂善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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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崍市 |
座標 | 30°20′55.93″N 103°19′54.88″E / 30.3488694°N 103.3319111°E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01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2]。
簡介
編輯樂善橋為7孔石拱橋,紅砂石砌築而成,呈南北走向,橫跨於白沫江上,長120公尺,寬10公尺,高9.3公尺。橋兩端各為13級垂帶臺階,臺階兩末端各為兩石鼓,浮雕有人物、花草,石鼓上為石獅。橋中間三孔卷頂西側浮雕有人物圖案,橋南端垂帶臺階東側橋欄內有一小龕,龕內有一雕刻石獅。樂善橋是現在邛崍境內為數不多保存完好的紅砂石拱橋之一,其修建工藝水平較高,保存完好,是研究清代橋樑工藝和橋樑史的重要實物史料。[1]
註釋
編輯- ^ 1.0 1.1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2012-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