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鼎鎮(?—1644年),四川南充[1],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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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建號大西、改元大順後,曾任命江鼎鎮為禮部尚書[2][3]。一說強授禮部侍郎。[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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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通志》卷卅四
  2. ^ 張廷玉等撰,《明史》卷309:「十七年春陷夔州,至萬縣,水漲,留屯三月。已,破涪州,敗守道劉麟長、總兵曾英兵。進陷佛圖關。破重慶,瑞王常浩遇害。是日,天無雲而雷,賊有震者。獻忠怒,發巨砲與天角。遂進陷成都,蜀王至澍率妃、夫人以下投於井,巡撫龍文光被殺。是時我大清兵已定京師,李自成遁歸西安。南京諸臣尊立福王,命故大學士王應熊督川、湖軍事,兵力弱,不能討賊。獻忠遂僭號大西國王,改元大順,冬十一月庚寅,即偽位,以蜀王府為宮,名成都曰西京。用汪兆麟為左丞相,嚴錫命為右丞相。設六部五軍都督府等官,王國麟、江鼎鎮、龔完敬等為尚書。養子孫可望、艾能奇、劉文秀、李定國等皆為將軍,賜姓張氏,分徇諸府州縣,」
  3. ^ 綏寇紀略
  4. ^ 顧山貞《蜀記》:忽有自東南來者,齎聖皇帝即位南京詔至,改元弘光,川北士民,俱將大順年號用馬糞塗抹,改弘光年號。一時起義者,保寧李崇彥、順慶殷承祚,各擁民兵數萬,俱被獻忠以計誘殺。有明進士江鼎鎮,四川西充人;執至成都,強授禮部侍郎,不得已,勉受事。回署,集全家妻妾子女七十九人,縱火自焚,一夜灰燼。獻忠恨其負己,令軍士拾骸骨,揚之南門外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