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國徽
国家徽章
汶萊國徽原為皇家標記[1],後於1940年正式採納為國徽。汶萊國徽由上而下依次為小紅旗、華蓋、雙翼、棕櫚樹、寫有爪夷文標語「永遠服侍於真主的指引」的紅新月(象徵汶萊是伊斯蘭教國家),以及寫有爪夷文國名「汶萊達魯薩蘭國」(بروني دارالسلام)的紅色綬帶,左右為雙手。1959年5月29日汶萊頒布新憲法後,汶萊國旗亦加入國徽圖案[1]。
汶萊國徽 Emblem of Brunei Darussalam Panji-Panji Negara Brunei Darussal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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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 | |
使用者 | 文萊 |
啟用 | 1940年 |
格言銘飾 | الدائمون المحسنون بالهدى "Sentiasa membuat kebajikan dengan petunjuk Allah" "Always in service with God's guidance" 「永遠服侍於真主的指引」 |
意涵
編輯小旗和華蓋代表汶萊的皇室,雙手代表汶萊政府謀取和平、福利與繁榮的決心,雙翼代表汶萊的和平、公正、安寧與繁榮受到保護,上弦月則代表汶萊主要的宗教信仰和國教——伊斯蘭教[1]。
其他版本
編輯版本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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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徽章 | |
1932年-1950年期間使用的版本 | |
1950年-1959年使用使用的版本 |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國旗、國徽(National Flag and Crest). 汶萊達魯薩蘭國首相署(The Prime Minister's Office Of Brunei Darussalam). 2009年5月28日 [2012年6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4月26日)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