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國徽

国家徽章

汶萊國徽原為皇家標記[1],後於1940年正式採納為國徽。汶萊國徽由上而下依次為小紅旗、華蓋、雙翼、棕櫚樹、寫有爪夷文標語「永遠服侍於真主的指引」的紅新月(象徵汶萊是伊斯蘭教國家),以及寫有爪夷文國名「汶萊達魯薩蘭國」(بروني دارالسلام)的紅色綬帶,左右為雙手。1959年5月29日汶萊頒布新憲法後,汶萊國旗亦加入國徽圖案[1]

汶萊國徽
Emblem of Brunei Darussalam
Panji-Panji Negara Brunei Darussalam
細節
使用者 文萊
啟用1940年
格言銘飾الدائمون المحسنون بالهدى
"Sentiasa membuat kebajikan dengan petunjuk Allah"
"Always in service with God's guidance"
「永遠服侍於真主的指引」

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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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旗和華蓋代表汶萊的皇室,雙手代表汶萊政府謀取和平、福利與繁榮的決心,雙翼代表汶萊的和平、公正、安寧與繁榮受到保護,上弦月則代表汶萊主要的宗教信仰和國教——伊斯蘭教[1]

其他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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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說明
  蘇丹徽章
  1932年-1950年期間使用的版本
  1950年-1959年使用使用的版本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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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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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國旗、國徽(National Flag and Crest). 汶萊達魯薩蘭國首相署(The Prime Minister's Office Of Brunei Darussalam). 2009年5月28日 [2012年6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4月26日) (英語).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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