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隨法行(梵文:dharmānudharmacārī,巴利文:dhammānudhammappaṭipanna),又譯為法次法向,為佛教術語,為四預流支之一。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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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隨法行是一個梵文複合名詞,因為契經中沒有做出明確解說,自古以來,阿毘達摩論師對此名詞有多種解釋[1]

說一切有部所傳,一般將法隨法行,分解為「隨法」三者來解釋:

  1. (dharma),指涅槃。
  2. 隨法(anudharma),指八正道,為能達到涅槃的路徑。
  3. ,遵行八正道,以達致涅槃[2]

線裝書局《阿含經校注.雜阿含經》卷二七:......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於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如是受...想...行...識,於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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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1:「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法隨法行』,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法』、云何『隨法』、云何『法隨法行』?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2. ^ 玄奘譯《阿毘達磨法蘊足論》:「法隨法行者。謂涅槃名法,八支聖道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