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檢察院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鄂州市檢察機關。於1984年2月由鄂城縣人民檢察院、鄂城市人民檢察院改制建立。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檢察院
主要領導
檢察長閆利國
副檢察長
3
汪玉彬陶佳詠汪元金
政治部主任徐裕芬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湖北省人民檢察院
組織上級機構鄂州市人民代表大會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鄂州市法律監督機關
行政級別副地廳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鄂州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鄂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濱湖西路173號
郵政編碼436000
對外官網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檢察院
機構沿革
1951年8月-1955年鄂城縣人民檢察署
1955年-1968年10月
1978年10月-1984年2月
鄂城縣人民檢察院
1980年3月-1984年2月鄂城市人民檢察院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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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8月,鄂城縣人民檢察署成立,由縣公安局長兼任檢察長,其工作和行政管理均由縣公安局代管,未設立專門的業務機構。1955年,根據《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機構更名為鄂城縣人民檢察院,相應成立院黨支部、院檢察委員會。此時檢察院下轄信訪、辦案、偵查三個組[註 1]。1968年10月,受文化大革命影響,鄂城縣人民檢察院撤銷。1978年10月,重設鄂城縣人民檢察院,1979年3月正式開展檢察工作,10月全院建立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法紀檢察、經濟檢察、監所檢察五科以及辦公室,1980年11月成立院檢察委員會,1981年7月成立院黨組。1980年3月,由於縣市分治,另設鄂城市人民檢察院,4月成立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法紀檢察、經濟檢察四科以及辦公室,1982年增設信訪科和監所檢察科,6月成立院黨組,7月成立院檢察委員會。1984年2月,鄂城縣人民檢察院與鄂城市人民檢察院撤銷,成立鄂州市人民檢察院,下設鄂城、黃州兩個區人民檢察院。1987年5月1日,黃州區劃歸黃岡地區,黃州區人民檢察院改屬黃岡縣[1][2]。1987年11月25日,梁子湖區人民檢察院成立,受鄂州市人民檢察院管理[3]。1987年12月,華容區人民檢察院成立,受鄂州市人民檢察院管理[4]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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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2.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4. 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5. 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6. 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7. 對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 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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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公室
  • 政治部
  • 第一檢察部
  • 第二檢察部
  • 第三檢察部
  • 第四檢察部
  • 第五檢察部
  • 第六檢察部
  • 第七檢察部
  • 案件管理辦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
  • 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檢察技術信息部
  • 司法行政事務管理局
  • 司法警察支隊
派出機構
  • 葛店檢察處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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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檢察長
姓名 任期 備註[1]
宋瑞林 1951年8月-1954年
李育標 1954年-1955年
王國祥 1955年1月-1958年1月
楊洲濤 1963年3月-1965年4月
王國祥 1965年4月-1968年10月
主占元 1979年5月-1980年3月
周啟平 1980年4月-1984年2月
主占元 1980年3月-1984年2月 任鄂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何志善 1984年2月-?
盧傑昌 2017年1月-2022年1月 [5]
閆利國 2022年1月-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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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這三個組是內部設置,非上級機關的正式編制。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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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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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鄂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鄂州市志. 北京: 中華書局. 2000: 664 [2020-05-09]. ISBN 7-101-02561-7. [永久失效連結]
  2. ^ 鄂州市人民檢察院. 鄂州检察志. 1990: 29-31. 
  3. ^ 梁子湖区志. 2015: 376 [2020-05-09]. [永久失效連結]
  4. ^ 华容区志. : 575 [2020-05-09]. [永久失效連結]
  5. ^ 卢杰昌. 鄂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8-07-06 [2020-05-10]. [失效連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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