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慶辰(?—?),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浙江。潘慶辰於1878年(光緒4年)接替孫繼祖,於台灣擔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全境及高雄縣部份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時期台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1881年,潘慶辰被福建巡撫勒方錡參奏「藉修神廟顆罰勒捐」革職查辦。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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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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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孫繼祖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878年上任
繼任:
吳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