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蓮(1951年3月),女,遼寧西豐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遼寧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專科函授畢業,中共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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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10月參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中共遼寧省西豐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遼寧省婦女聯合會秘書長,丹東市副市長,省人事廳副廳長、廳長,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企業工委副書記,省總工會主席等職。2004年7月獲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委。2007年起,任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1]。2008年10月17日,中國工會十五大在北京開幕[2],大會選舉她出任主席團委員[3][4]。2009年8月兼任遼寧省紀委書記[5]。2014年9月,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顧問。

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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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5日晚間,央視播放的電視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下篇《以擔當詮釋忠誠》披露,作為當時的中共遼寧省紀委主要領導,因對遼寧拉票賄選案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已經退休兩年的遼寧省紀委原書記王俊蓮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俊蓮在專題片中說,「我從退休那天起,我就認為這件事可能早晚要有一天要提起來的,在那個環境下我畢竟是紀委書記,組織上給我處分我有思想準備……給黨組織造成這麼大的破壞,衝擊了黨紀國法的底線,而且敗壞了黨的風氣,又損失了那麼多幹部,我作為紀委書記沒有守住陣地我認為失職失責。」[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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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王俊莲.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失效連結]
  2. ^ 中華全國總工會組織部編. 中国工会章程简史 第2版. 北京: 中國工人出版社. 2018.12: 125–126. ISBN 978-7-5008-7110-1. 
  3. ^ 中國人物年鑑社. 中国人物年鉴 2009. 中國人物年鑑社. 2009.12: 188. 
  4. ^ 中國工會十五大文件組編. 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汇编. 北京: 中國工人出版社. 2008.10: 144. ISBN 978-7-5008-4240-8. 
  5. ^ 王俊莲任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央人民政府. [201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29). 
  6. ^ 对拉票贿选案履行监督不到位,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被处分. 澎湃新聞. 2017-01-05 [2019-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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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王唯眾
中國共產黨遼寧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2009年8月-2014年8月
繼任:
林 鐸
民事職務
前任:
徐德明
遼寧省總工會主席
2004年2月-2010年10月
繼任:
趙國紅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劉連生
遼寧省人事廳廳長
1998年4月-2003年3月
繼任:
趙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