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爾智(1954年8月),吉林伊通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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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吉林省東遼縣縣長,縣委書記;吉林省委辦公廳助理巡視員、副主任。後升任吉林省政協秘書長。2012年2月,補選為政協吉林省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1]。2018年1月退休。2019年1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3][4]。2019年3月,黑龍江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5]

2019年8月9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爾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5072萬餘元,依法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王爾智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王爾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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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吉林年鑑》編輯部. 吉林年鉴 2013 总第27卷 JILIN YEARBOOK. 2013.09: 426. 
  2. ^ 中纪委再打虎_王尔智. 搜狐. [2019-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3. ^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網. [2019-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09). 
  4. ^ 中国最高检依法对王尔智决定逮捕. 中新網. [2019-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08). 
  5. ^ 吉林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涉嫌受贿 被提起公诉. 網易. 2019-03-18 [2019-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3). 
  6. ^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受贿案一审宣判. 中國法院網. [2019-08-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