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纖維(glass fiber)是由許多極細的熔融玻璃拉製而成的纖維所組成的材料[1],一般直徑超過3微米(直徑從幾微米到幾十微米不等),質脆、易折斷,不過抗拉強度高、耐高溫、耐酸鹼腐蝕、絕緣性良好,為目前應用最廣的無機纖維材料。

玻璃纖維束

歷史上的玻璃製造商一直在嘗試製成玻璃纖維,但玻璃纖維的大規模製造只有在更精細的機器工具發明後才得以實現。1893年,愛德華·德拉蒙德·利比英語Edward Libbey在世界哥倫布博覽會上展出了一件由玻璃纖維和絲綢纖維製成的裙子。玻璃纖維也可以天然存在,如貝利的頭髮英語Pele's hair

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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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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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棉就是玻璃纖維的一種,它是1932年至1933年由Games Slayter英語Games Slayter所發明,它可以用作建築隔熱材料[2]

玻璃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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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纖維的機械性能與聚合物碳纖維等其他纖維大致相當。雖然它的剛性不如碳纖維,但在複合材料中使用時,它的價格相對而言便宜得多,其脆性也明顯降低。因此,玻璃纖維被用作許多聚合物產品的增強劑,以形成一種非常堅固而相對較輕的纖維強化塑膠(FRP)複合材料,它稱為玻璃增強塑料(GRP),也俗稱 "玻璃鋼"。

與玻璃棉不同的是,玻璃鋼幾乎不含空氣或氣體,因而密度較大,隔熱性能較差;但由於其強度高,重量相對較輕,因此它被廣泛用作結構材料。

光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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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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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見的用品雨傘,其韌性相當適合用於經常需抗風抗雨的雨傘,並可兼具重量優勢,是民眾最常接觸到玻璃纖維的生活產品。 但非所有使用玻璃纖維的雨傘都是能兼具耐用與重量,市售許多劣質商人用塑膠傘充當玻璃纖維傘[3]

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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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纖維可影響皮膚、眼睛和上呼吸道,可致等機械性刺激(瘙癢)、接觸性皮炎、結膜炎和角膜炎或其它過敏反應,接觸後應立即用肥皂和流水沖洗,勿抓撓揉搓受刺激區域。直徑小於3微米的可吸入纖維會導致嚴重的肺部疾病。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玻璃纖維絲列入III類致癌物質。(對人體致癌性尚未歸類的物質或混合物,對人體致癌性的證據不充分,在動物實驗中致癌性證據不充分或有限。 或者有充分的實驗性證據和充分的理論機理表明其對其他某些動物有致癌性,但對人體沒有同樣的致癌性。 )[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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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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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23-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9). 
  2. ^ Slayter patent for glass wool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pplication 1933, granted 1938.
  3. ^ 存档副本. [2021-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8). 
  4. ^ 玻璃纤维粉对人体的危害是什么?. 川維新材料.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