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亨利·李

理查德·亨利·李 (英語:Richard Henry Lee,1732年1月20日—1794年6月19日) 是一位來自弗吉尼亞州的美國政治家,以李決議(Lee Resolution)而聞名,該決議是第二屆大陸會議上要求殖民地獨立於大不列顛的議案。他是《邦聯條例》的簽署人,1776年6月的「獨立決議」促成了李參與簽署的《美國獨立宣言》。他還擔任了一年的大陸會議主席,1789年至1792年,他擔任弗吉尼亞州參議員。

理查德·亨利·李
華盛頓特區美國國家肖像館的一副李的畫像
美利堅參議院臨時議長
任期
1792年四月18日—1792年十月8日
前任約翰·蘭登
繼任約翰·蘭登
弗吉尼亞州的聯邦參議院議員
任期
1789年3月4日—1792年10月8日
前任初始就職
繼任約翰·泰勒
第四屆邦聯會議主席
任期
1784年9月30日—1785年9月4日
前任托馬斯·米夫林
繼任約翰·漢考克
邦聯會議弗吉尼亞代表
任期
1784年11月1日—1787年10月30日
弗吉尼亞下議院議員,來自威斯特摩蘭縣
任期
1758年9月14日—1776年5月6日
前任奧斯丁·華盛頓
繼任職位廢棄
個人資料
出生(1732-01-20)1732年1月20日
弗吉尼亞殖民地威斯特摩蘭縣斯特拉特福莊園
逝世1794年6月19日(1794歲—06—19)(62歲)
美國 美國弗吉尼亞州威斯特摩蘭縣尚蒂伊英語Chantilly (Montross, Virginia)
政黨反行政派
配偶安妮·艾萊特 (卒於1768)
安妮·平卡德
兒女13
父母托馬斯·李
漢娜·哈里森·盧德
專業法律
簽名

他是李氏家族的一員,該家族是在弗吉尼亞政治中有着歷史影響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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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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