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長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耕地保護網格化監管制度。部分地區提出每塊耕地都要有田長的管理模式。2020年至2021年初,山東、天津、河南、黑龍江、北京等地出台全面推行「田長制」的實施意見。其中北京提出要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區、鄉鎮、村四級「田長制」責任體系。2021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的意見》,同樣提出推進田長制。[1]

參考資料 編輯

  1. ^ 田长制来了 “田长”究竟是多大的官. 新京報. [2021-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