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縣人民政府

24°41′40″N 97°56′38″E / 24.69432°N 97.94392°E / 24.69432; 97.94392

盈江縣人民政府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雲南省人民政府製發。

主要領導
縣長 龔實寶
副縣長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組織上級機構 盈江縣人民代表大會
盈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行政級別 正縣處級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盈江縣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盈江縣人民政府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平原鎮盈江縣行政中心6樓
對外官網 www.dhlh.gov.cn
影像資料


盈江縣行政中心

盈江縣人民政府,簡稱盈江縣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盈江縣的最高行政機關。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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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底成立盈江縣民族聯合政府,刀京版擔任盈江縣縣長;1956年6月盈江縣、蓮山縣分別召開第一屆人代會,選舉產生了縣人民委員會[1]

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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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1.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 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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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德宏州志編委辦公室編輯. 德宏史志资料 第4集. 德宏州志編委辦公室. 1985.12: 60–61.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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