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愛頤(1900年—1983年)是晚清政治家、實業家盛宣懷的第七女[1],為莊夫人所出。

盛愛頤
盛愛頤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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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愛頤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為上海著名的才女[2]。1927年莊夫人去世,次年引發轟動一時的遺產案。原告為盛愛頤,被告為盛氏五房男丁(盛宣懷四子盛恩頤、五子盛重頤、七子盛升頤、長孫盛毓常、三房的孫子盛毓郵)。1928年9月5日該案開庭,盛愛頤勝訴,以女兒身份分得了原為公產的一筆遺產的七分之一,計50萬元,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以女兒身份獲得繼承權的人。此案為民國第一例女性繼承權案件[3],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並得到宋氏姐妹(宋藹齡宋慶齡)的支持。

1932年,盛愛頤投資創辦了上海著名的豪華娛樂會所百樂門舞廳,成為中國第一位涉足娛樂行業的女企業家。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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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愛頤在1932年嫁給莊鑄九。此前追求她的男子中,最著名的一位是後來擔任過財政部長、行政院長的宋子文[4]

1949年以後,盛愛頤留在上海,直到1983年去世。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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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国十大才女之二:盛爱颐. Forum.home.news.cn. [2011-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26). 
  2. ^ 存档副本. [2011-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1). 
  3. ^ 存档副本. [2011-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25). 
  4. ^ Bai Haijun, "The Romance of the Beauties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1912-1949)", page 152-160,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