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監察委員會
福建省監察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的省級國家監察機關[1]
中國共產黨福建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 |
主要領導 | |
主任 | 遲耀雲 |
副主任 4 | 齊鳳瑞、游宇飛、陳力達、陳鐵晗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
組織上級機構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省級監察委員會 |
行政級別 | 副省級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華林路80號 |
對外官網 | 福建省紀委監委首頁 |
沿革
編輯2018年改革前,福建省紀委監察廳設辦公廳(監察廳辦公室)、監察綜合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案件綜合管理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監察廳舉報中心)、執法監察室、宣傳教育室、政策法規研究室、黨風廉政建設室、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室(省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幹部管理室[1]。
2018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福建省監察委員會,作為省級國家監察機關,與中共福建省紀委合署辦公。
職責
編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國家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 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 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機構設置
編輯根據《中共福建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福建省紀委監委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為副廳級。福建省紀委監委設置下列機構[2]:
內設機構
編輯歷任領導
編輯- 第十三屆人大
- 第十四屆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