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協麟
生平
編輯同治元年(1862年)舉人。同治九年(1870年)任泗水縣訓導,舉立身經世之學以勉勵諸生,士風為之一振。同治十三年(1874年)進士。原分福建以知縣用,因親老,改分直隸。時李鴻章為直隸總督,派其在營務處任職。「派赴各署審訊上控案件、主次清結,聲名籍甚。大蒙賞拔,嘆為幹濟才。」[1] 因海運出力保直隸州知州。後調任東明縣知縣,其間(1878年始)參與創辦中興礦局。光緒八年(1882年),丁憂。光緒十年(1884年)服闋,調甘肅文縣,任知縣。後調平番(現永登),光緒十四年(1888年),駐藏大臣長庚過平番詢藏中大計,以「道路險遠用兵不便,宜和平辦理」對;長庚非常贊成。光緒十六年(1890年)升靜寧州知州。旋為蜚語中傷,年中即獲甄別,後以教職改選。光緒廿年(1894年)時年六十六歲致仕。歸里後著書自娛,不與外事。
光緒四年(1878年),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上奏清廷,委派山東東明知縣米協麟、候補知縣戴華藻等招集商股銀2萬兩 (一說為5萬元) ,籌辦官督商辦性質的山東嶧縣中興礦局。1880年正式創立。1882年1月出煤。[2]。山東也是中國第一家(官督商辦)民族資本企業由此誕生。[3]
著作
編輯米協麟一生著作豐富,載於《濟寧直隸州續志》藝文志中題目即有《遼左隴右邊防說》、《西藏時務說》、《遼左隴右鐵路議》、《時務說》、《憂時處士問答》、《海上謅言》、《保護朝鮮論》,均為經時濟世之文。唐傳猷在《清真釋疑補輯》光緒六年《補敘》中提到,米協麟是參與編輯《補輯》一書的「同教諸君子」之一。光緒二十年(1894年),左寶貴在故鄉山東平邑縣地方鎮捐資重修清真寺,米協麟撰寫《左軍門損資重修清真寺碑記》,署名「賜進士出身誥授奉議大夫甘肅升用直隸州前靜寧州知州瑞符米協麟撰」。
參考文獻
編輯- 《同治十三年甲戌科米協麟會試硃卷》國家圖書館藏
- 《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
- 《濟寧直隸州續志》卷一《選舉》;卷二,《人物》
- 《同治元年壬戌補行辛酉科山東鄉試同年錄》
- 《回族研究》2005年第三期 明清回族進士考略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