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最高法院

緬甸聯邦共和國最高法院,為緬甸最高級別的司法機構。緬甸最高法院所在地原位於仰光市皎德達鎮區。2006年,最高法院遷往新首都內比都

最高法院的職能由緬甸憲法所規定。現有法官11人。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吞吞烏英語Htun Htun Oo,2011年3月30日上任。

緬甸聯邦共和國最高法院
緬甸仰光市的原最高法院大樓
設立1948年
司法管轄權 緬甸
所在地內比都
設立法源緬甸憲法
法官任期70歲退休
法官人數11
網址www.unionsupremecourt.gov.mm
Chief Justice
現任吞吞烏英語Htun Htun Oo
首長上任時間2011年3月30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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