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路線中國共產黨指導思想之一毛澤東思想的基本組成部分,被中國共產黨稱為毛澤東思想「活的靈魂」的三個基本方面之一。被毛澤東概括為「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1]

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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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2]

群眾路線作為黨的工作路線的方法論,其對應世界觀是群眾觀點。毛澤東思想的提出者劉少奇指出,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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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在創始初期為了壯大自身勢力,就十分重視群眾工作。1922年黨的二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組織章程決議案》:「黨的一切運動都必須到廣大群眾裡面去。」1925年中央擴大執委會決議案:「中國革命運動的將來命運,全看中國共產黨會不會組織群眾、引導群眾。」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全國大會也作出了「黨的總路線是爭取群眾」的重要論斷。1928年11月,李立三在參加中共六大後,向在浙江地區革命領導人傳達中央精神的工作談話,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首次使用「群眾路線」這一概念:

1929年9月由陳毅起草、周恩來審定的《中央給紅四軍前委的指示信》三處提到「群眾路線」,即籌款工作要「經過群眾路線」,沒收地主豪紳財產要「經過群眾路線」,解決紅軍給養問題要「漸次做到由群眾路線去找出路」。毛澤東在1929年12月的古田會議決議中,第一次針對群眾路線進行相關闡述:

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群眾路線概念的內涵被毛澤東不斷深化和發展。毛澤東在1943年6月為中央起草的《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指出:

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毛澤東進一步闡述群眾路線: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群眾路線被確立為黨的根本的政治路線和根本的組織路線。[5]

2013年6月18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在全黨自上而下分批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會議部署,成立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作為領導、監督該政治運動的中央級機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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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毛澤東指示「公安機關必須堅持群眾路線」的方針,形成了公安工作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傳承。

林彪1966年11月3日在天安門城樓上講話(講話稿經毛澤東審閱)說:「毛主席的路線,是讓群眾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路線,是『敢』字當頭的路線,是敢於相信群眾,敢於依靠群眾,敢於放手發動群眾的路線。這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運用和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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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 人民日報. [2024-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02). 
  2. ^ 《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毛澤東
  3. ^ 毛澤東. 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1991-06-02 [2018-02-27]. ISBN 9787010009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7). 
  4. ^ 毛澤東. 論聯合政府. 解放日報 (延安). 1945-05-02. 
  5. ^ 《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劉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