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曼
生平
編輯聶曼是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舉人,授上海縣教諭,在當地勤奮教學,陛南京國子監助教,祭酒林俊重視他的學行,每事必諮詢他。考察期間遭降調廬州教授,傳授象山性學,擅長《易經》,曾負責順天府鄉試得士最多,得知府渭南王公重視;其時有庫役貧窮得要賣女辦徭役,他得知後免除那人的役值讓對方贖回女兒,荒年時在市場遇到賣女者,他總會拿錢贍養其母親,並收養女子,秋熟後歸還母親。
之後聶曼擢官楚王府紀善,楚王委任他處理稅務,他絲毫不貪,二年後保陞審理,未就任被嫉妒者誣陷而罷歸,他也處之泰然,陸深稱讚他:「先生可謂澄之不清,撓之不濁者了。」死後入祀鄉賢祠[1][2]。
引用
編輯- ^ 1.0 1.1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一·宦業》:聶曼,字子貞,崇麓人,舉正德十一年鄉試,任南直隸上海教諭,躬先率士、勤立課程,陛南京國子監助教,祭酒林俊重其學,行事必咨之,因以積弊白俊,同僚勿善也。會考察,遂搆以事左遷廬州教授,有庫役貧甚,鬻女以辦徭役,曼聞免其役值使贖女;歲饑遇鬻女於市者,曼以錢贍其母且收女育之,秋熟仍歸之母。擢楚王府紀善,王委以稅務,毫髮不私,越二年保陞審理,未遷職為忌者所中罷歸,曼怡然不較,陸深稱之曰:「先生可謂澄之不清,撓之不濁者矣。」卒祀鄉賢。 舊志
- ^ 光緒《續修廬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傳三》:聶曼,字子貞,江西金谿人,南京國子監助教改廬州教授,傳象山性學,尤邃於《易》,終日端坐無惰容,太守渭南王公雅重之;性喜施予,捐助僚友諸生喪葬,窘甚者月給以米,嘗典北試得士最多。 明隆慶志
參考文獻
編輯-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一·宦業
- 光緒《續修廬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傳三
官銜 | ||
---|---|---|
前任: 鄒明魁 |
明朝上海縣教諭 嘉靖年間 |
繼任: 葉朴 |
前任: 彭璜 |
明朝廬州府教授 嘉靖年間 |
繼任: 黃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