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妙端(?年—1360年),嵊縣(今浙江省嵊州市)人,元朝末年人,嫁給同縣一個姓祝的人家。[1][2][3]

嚙指題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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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二十年(公元1360年),胡妙端被苗人擄到金華縣,打算強娶她為妻,胡妙端堅決不受辱,乘機咬破手指頭,題血詩在牆壁上,後來跳河自殺,三月廿四日,苗族指揮官佩服她的節義,為她立廟祭祀。縣裡的人為廟題額為烈女廟。[4][5]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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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敕命張豫章等人所編纂收錄宋、金、元、明四朝詩作的《御選宋金元明四朝詩》亦有收錄。[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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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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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元史/卷245》,出自柯劭忞新元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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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輟耕錄·卷十五》:胡烈女越嵊縣剡溪胡氏、諱妙端,適同邑祝某。
  2. ^ 新元史·胡妙端傳》:胡妙端,嵊縣人,適剡溪祝氏。
  3. ^ 《彤管遺編》:妙端嵊縣人,適同邑祝氏。
  4. ^ 輟耕錄·卷十五》:至正庚子春,為苗獠虜至金華縣,將妻之,義不受辱,乘間嚙指血題詩壁上,已,赴水而死,三月廿四日也,獠帥服其節,為立廟祀之。邑人咸曰烈女廟。
  5. ^ 《新元史·胡妙端傳》:至正二十年春,為苗軍掠至金華,義不受辱。乘間嚙指血,題詩壁上,赴水死。苗帥服其節,為立廟祀之。邑人顏曰烈女廟。
  6. ^ 御選四朝詩·元詩卷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