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
中華民國教育部規定的臺灣客家語漢字
簡介
編輯為加強台灣本土語言客家語研究、保存與推廣,中華民國教育部於2008年11月成立了由客家語南北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之專家學者組成的「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小組」,研訂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第一批推薦用字於2009年9月公布第1批推薦用字,共305字[1]。而第二批推薦用字於2010年8月完成,包括207字和52個虛詞、連綿詞[2]。中華民國教育部也舉辦了幾場公聽會,以聆聽各階層人士對於該推薦用字的意見[2]。
選用原則
編輯以下是推薦用字的選用標準[3]:
- 本字
- 本字之認定:形合;音合;義合。
- 本字之選用:太過偏僻者得考慮不用; 容易混淆者得考慮不用; 本字有後起字、分別字、習用字等情形,應當考慮目前用字習慣或規範; 參考其他漢語同源詞之用字情形。
- 堪用字
- 堪用字之認定:音同義近;音近義同;音義皆近。
- 堪用字之選用:依照音同義近、音近義同、音義皆近之順序選用,但必要時可重新討論;古書中有用例者優先;客語各腔調之間有明確對應者,宜選用同一個字;參考其他漢語方言用字情形。
- 俗用字
- 堪用字之認定:客語雜字書、山歌書已出現者;民間契約書、手抄本已出現者。
- 俗用字之選用:確無本字者;無恰當之堪用字者;已經公認採用者。(如吂、佢)
- 借用字
- 借音字
- 借義字
- 借形字(古有其例:借孩之古文「咳」為咳嗽字;借漯之本字「濕」為乾濕字)
- 其他原則
- 選用漢字應作為整體考量,增加周延性。
- 從詞族考量,避免東支西絀。
- 考量電腦資訊化,顧及時代性與社會性。
- 外來語用字另循處理原則。
- 須有區別性。
- 須顧及既有的學習經驗。
- 避免罕用字。
- 參考各族群指稱同樣事物的用詞,如同源詞。
- 宜堅持客家固有文化性詞彙。
用字舉例
編輯推薦用字 | 四縣腔 | 海陸腔 | 大埔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 國語注音 | 國語用詞 | 構詞用例 | 構詞釋義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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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 | ngaˊ | nga | nga+ | nga | nga | ㄨˊ | 我的 | 吾爸 | 我的爸爸 | 詔安腔用「𠊎个ngaiˋ e」 |
𠊎 | ngaiˇ | ngai | ngaiˇ | ngai | ngaiˋ | ㄞˊ | 我 | 𠊎个 | 我的 | 海陸腔又音「ngaiˊ」。 |
毒 | teu | teu+ | teuˋ | teuˊ | teu | ㄉㄨˊ | 毒殺 | 毒老鼠 | 毒殺老鼠 | |
炆 | vunˇ | vun | vunˇ | vun | bbunˋ | ㄨㄣˊ | 燜煮 | 炆豬菜 | 燜煮豬食 | |
舐 | seˊ | sheˋ | she+ | sheˇ | seˇ | ㄕˋ | 舔 | 舐淨來 | 舔乾淨 | |
鑊 | vog | vogˋ | vogˋ | vog | bboo | ㄏㄨㄛˋ | 大鍋 | 鑊蓋 | 鍋蓋 | |
㧡 | kaiˊ | kaiˋ | kai+ | kaiˇ | kainnˇ | ㄏㄞˋ, ㄨㄟˋ | 挑 | 㧡擔 | 挑擔 |
註釋
編輯- ^ 教育部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公布上網. 全球客家經貿平台. 2009-09-19 [2014-09-25].[永久失效連結]
- ^ 2.0 2.1 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第2批). 客家語拼音學習網. 2011-05-11 [2014-09-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漢字選用原則 (PDF). [2014-09-2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