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後詔(?—?),明末清初廈門人。

縣府考試第一名,崇禎十七年(1644年),赴京參加殿試時,明朝滅亡,南歸後以詩酒自娛,與鄭郊徐孚遠等被稱為「方外七友」。後度東寧。永曆二十四年,授國子司業。著有《鶼草》、《五經講章》行世。[1]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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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鼒《小腆紀傳》卷第四十一:「葉後詔,廈門諸生。甲申,以歲貢入京;遇國變,歸。以詩酒自娛,與徐孚遠、鄭郊輩為方外七友,後渡台灣。著《鶼草》、《五經講義》行世。」《泉州府志》稱葉後詔:「屢試冠軍。崇禎甲申應歲貢,京師陷,未廷試而歸。以詩酒自娛,與徐闇公、鄭牧仲輩為方外七友。後渡台灣。着《鶼草》、《五經講義》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