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建構子(英語:Copy constructor)是C++編程語言中的一種特別的建構子,習慣上用來建立一個全新的物件,這個全新的物件相當於已存在物件的副本。這個建構子只有一個參數(引數):就是用來複製物件的參照(常用const修飾)。構造函數也可以有更多的參數,但除了最左第一個參數是該類的引用類型外,其它參數必須有默認值。

類的複製構造函數原型通常如下:Class_name(const Class_name & src);

一般來說,假如程式設計師沒有自行編寫複製建構子,那麼編譯器會自動地替每一個類別建立一個複製建構子;相反地,程式設計師有自行編寫複製建構子,那麼編譯器就不會建立它[註 1][註 2]

當物件包括指標或是不可分享的參照時,程式設計師編寫顯性的複製建構子是有其必要性的,例如處理檔案的部分,除了複製建構子之外,應該還要再編寫解構子設定運算子的部分,也就是三法則

下述代碼編譯時報錯。因為複製構造函數的參數如果是傳值,將導致對自身無限遞歸。

class X
X(X copy_from_me);
X(const X copy_from_me);

調用複製構造函數的情形包括:

  1. 用一個對象來初始化正在構造的對象變量;
  2. 函數返回一個對象;
  3. 函數參數作為對象傳值;
  4. 拋出一個異常對象;
  5. 捕捉一個異常對象;
  6. 對象放在大括號中,即{ }。

上述情形未必會調用複製構造函數。因為C++標準允許編譯器實現做一些優化。例如:

Class X b=X();

Microsoft Visual C++ 2010編譯器僅執行了一次缺省構造函數,沒有執行複製構造函數。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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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隱性的複製建構子,英語:implicit copy constructor,由編譯器自動建立的複製建構子
  2. ^ 顯性的複製建構子,英語:explicit copy constructor,由程式設計師自行編寫的複製建構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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