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如蘭(?—?),字湘畹,號芳谷,湖廣廬州府合肥縣人,明朝進士、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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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任光州知州,遷工部郎中,出為紹興府知府,因功升二級,七年四月升本省按察使。崇禎元年十一月改河南按察使,管密雲道,鎮守密雲,轉山西蒲州道,密人請留,未赴。旋命巡撫順天,三年調廣西巡撫,折悍藩,平普莫二賊,進副都御史。四年二月被糾去職[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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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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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長編卷之四十三》:崇禎四年二月,南京御史朱純等以計典方行,疏紏原任密雲道陞順天廵撫今改廣西許如蘭、原任河南提學今陞光祿少卿曹履吉、原任雲左布政今陞南京光祿寺卿諸允修等冒濫,章下所司議處。
  • 明史·卷二百四十五·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官銜
前任:
陸即登
明朝光州知州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繼任:
羅懋湯
前任:
張魯唯
明朝紹興府知府
1626年-1628年
繼任:
蕭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