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泰(14世紀—15世紀),宗魯浙江金華府金華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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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泰是永樂三年(1405年)應天鄉試的舉人,授餘干教諭,入朝擔任國子監助教,陞司業宣德二年(1427年)再超陞祭酒[2],以文學得明宣宗召見,寫下《招隱歌》,及繪畫在太學四十多年六館名士;正統六年(1441年)因老病致仕[3],行李蕭然,回鄉後知縣提出建坊紀念,他卻婉拒[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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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金華縣志·卷九·志人物第四》:貝泰,字宗魯,少以文行聞,由太學生中永樂三年京闈舉人,授餘干縣學教諭,遷國子監助教,尋陞司業,超拜祭酒;以文學受知宣宗召見便殿,以御製《招隱歌》及繪在太學四十餘年六館之士,翕然從化,後致仕歸,蕭然如布衣,縣尹欲為造大司成坊,木石已具,固謝卻之。 舊志,參《名賢錄》
  2.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二十五》:(宣德二年二月)癸未陞……北京國子監司業貝泰為本監祭酒……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八十:(正統六年六月)丙戌行在國子監祭酒貝泰致仕。泰金華人,由鄉貢任教諭,進國子助教,陞司業,以大臣薦陞祭酒,善教,洪熙間命魏國公、定國公入監讀書,寵賜優厚,至是以老疾丐休,從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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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金華縣志》·卷九·志人物第四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