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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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務(英語:Obligation)是某人必須採取的一系列行動,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道德上。責務可以限制自由的約束或義務,但承擔責務的人可以選擇在責務下自由行動。責務在人們抉擇於做道德上良好的以及道德上不可接受之事時出現[1]。但在其他規範性的特定場合之下也可能會有責務,例如禮儀責務、社會責務、宗教責務,可能還有政治責務,即是必須履行的要求。政治責務通常是法律上的責務,不履行會受到懲罰,儘管會有人在這種情況下出於其他原因(無論是傳統還是社會上的)也被要求採取類似責務要求的行動。
每個人所擁有的責務都是不同的:例如,一個擔任政治職務的人通常比一個普通成年公民承擔更多的責務,而普通成年公民本身又比一個孩子承擔更多的責務[2]。責務通常是為了增加個人的權利或權力而賦予的。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Ross, Ralph. Obligation, a social theory .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70. ISBN 0472087657.
- ^ Old Bear, Sacred Journey of the Medicine Wheel (2008), p. 393: "Adults have more obligations and are held to higher standards of accountability than children 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