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藝術(英語:body art[1],是指以人的身體(Human body)作為媒介藝術形式。刺青身體穿刺人體彩繪等,都是常見的身體藝術。

複雜的化妝是人體藝術的其中一種形式

雖然身體藝術也有被誤稱為「人體藝術」,但傳統習慣上,人體藝術是指展現人的赤裸軀體的藝術,與身體藝術有別。在繪畫和雕塑等美術題材中,人體藝術指以裸體人物作為題材,比如「人體藝術繪畫」。在攝影中,也是這樣使用,比如「人體藝術攝影」,以展示人體身軀或特定身體部位做為藝術主題[2]

一些極端的身體藝術還包括自殘以及挑戰肉體極限。瑪莉娜·阿布拉莫維奇曾經連續跳舞直至疲憊不堪而倒下。Dennis Oppenheim的一個著名作品是,胸口放本書曬日光浴一直曬到書以外的部分嚴重曬傷。

西洋美術中,身體藝術是行為藝術下的一個分支。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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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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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身體藝術與身體美學. 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 2014-1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5). 
  2. ^ Hsu, Ashely. 一组裸体摄影拍摄毛片. 2012 [2018-10-02] (英語).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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