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義 (永樂進士)
生平
編輯鄧義是鄧肇卿之子,永樂三年(1405年)中舉人,九年(1411年)成進士[2],十年(1412年)獲授陝西道監察御史[3],前往兩浙直隸賑災,他發現地方官員無視人民艱苦,回朝後上奏罷免十數名官員,不久因彈劾大臣諂媚宦官不法被下詔獄,很快獲釋,前往廣西監巡慶遠銀場,他上疏慶遠銀場歲計得銀僅九百兩,請求罷去得允;二十二年(1424年)陞湖廣按察司僉事[4],因母親逝世回鄉,服闋後條陳三編均徭利害,改授廣西按察司左江道僉事[5],特疏釋放因嚴峻鈔法犯罪的人民,又開諭禍福勸退打算交戰的泗城州、利州、上林長官司、安隆長官司,而他判案仰慕歐陽修閱東平獄案,持憲公允不苛求,九年後考職以老乞求致仕,八十八歲才去世,兒子鄧時康獲知縣陳員韜所推薦,以貢生入國子監,未仕而卒[1]。
引用
編輯- ^ 1.0 1.1 同治[江西]《新城縣志·卷十·人物誌》:鄧義,字直方,三十都梘源人,父肇卿篤行誼,以仁禮傳心顏其堂,義少孤自力,問學沉厚端愨,舉永樂辛卯進士,授監察御史,兩浙直隸災有司不時聞,遣義按行賑貸,治郡縣官視民艱不省者,義列上所宜行罷數十,事上可之,已而劾大臣從諛內使不法狀下詔獄,尋釋復差監巡廣西慶遠銀場,義疏言:「臣奉命監辦銀場,歲計所得銀僅九百兩有奇,多者至千兩而極又張,官開局為國家費,此開場無益已然之效也,國家利盡四海,貢賦萬里所乏者非銀也,古聖王捐金於山,抵璧於澤,即豐利羨入,且置之矧得不償耗,於國家無補,而久泄泄勤民日從事為乎,謂宜弛場不建,而築塞坑野無病民場。」得寢不設。陞湖廣按察司僉事,丁養母憂,服闋條陳三編均徭利害,改授廣西僉事,先是鈔法峻深,民犯者輒抵重刑罄其資,為特疏原釋;泗利二州、上林安隆二長官司搆兵,義騰書論禍福開諭之,為立堡定戍分汎地守禦為防轄,酋懼而聽命,嘗慕宋歐陽修閱東平獄案,仰天誓心不敢忽,故其持憲不激不苛,政平訟理,九載考職以老乞致仕,家居服用質素、居室朴隘如未遇時,輯譜合族諄諄以孝睦訓示子孫,卒年八十有八,子時康博學篤行,為縣令陳員韜所推引,以貢升太學,未仕卒。 隆慶志
- ^ 同治[江西]《新城縣志》·卷八·選舉志:進士……明……永樂九年辛卯科蕭時中榜 鄧義 字直方,梘源人,御史陞按察僉事,有傳……鄉舉……明……永樂三年乙酉科 鄧義 見進士
-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永樂十年四月辛巳)擢進士胡槩、蕭常、郭廉、吳斌、弋謙、鄧真、何楚英、傅良、何忠、張順、周建、李日良、王鉉、郭振、金庠、魯琛、朱敬、喬良、鄧義、陳子倫、林衡、謝升、張昱,監生張勤、龍景亨、趙文、姚悅、濮陽恭、任旺、祝和、陳恕、郭端、賈節、趙益、廖睿、周毅、李善、楊俊、張斌為監察御史。
-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八》:(永樂二十二年二月)丁卯陞……陝西道監察御史鄧義俱為湖廣按察僉事……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六十四》:(正統五年二月癸巳)廣西奉議州土官知州黃宗蔭科斂劫殺,甚至欲殺其母,母避之,殺母侍者以洩怒,為母所告,分巡左江道僉事鄧義懼其貽害……
參考文獻
編輯- 同治[江西]《新城縣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江西]《新城縣志》·卷十·人物誌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卷二百六十八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