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萬照(1838年—1872年),號盛斗,人稱金二阿訇清朝雲南澄江回族人,後移居玉溪貴州回民起事領袖。

金萬照家族以經商為業,學習伊斯蘭教經典,通曉阿拉伯文。他到甘肅遊學,加入哲赫林耶教派,返回雲南,推行哲赫林耶教門,被尊為「大爾林」(學者)。他在雲貴地區的回民中聲望極高。擔任元興(今雲南元江)營忝府。咸豐十一年(1861年),雲南布政使岑毓英想要借其聲望,令他去招撫貴州反清回民。金萬照率領沙應龍、楊國璽等八百餘人,來到新城(今興仁市)撫軍安民,他會見了白旗軍首領,使得張凌翔、馬河圖眾首領推舉金萬照為首席掌教,稱經略大臣,頒布條例,號召要民族平等、保護行商。旗下有回族、漢族苗族布依族彝族同治三年(1864年)十一月,興仁保衛戰,張凌翔、馬河圖戰死,他繼續領導白旗軍與貴州新任提督周達武的湘軍對峙,轉戰黔西達八年之久。同治十一年(1872年),九月,在保衛新城的戰鬥中,他想以自己一家性命換取全城軍民,令妻妾幼女服毒後,隻身赴敵,被清軍送至貴陽十月十七,在貴陽六廣門外桑園內,受騎銅馬炮烙酷刑身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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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文德主編《中國民族史人物辭典》第3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