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策(1569年—1642年),字國猷,一字靖甫,號霜松南直隸廬州府無為州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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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東寧侯焦文耀子毆殺奕客李秋,誣以盜,諸司畏勢不敢問,策按其獄,論如法,以此得名。改兵部職方司,以部民力攻漕撫,與諸賢論不協,出為貴陽府知府,萬曆四十年被貴州巡撫胡桂芳參劾屑越職守,肆意妄行,遂聽調回籍。四十六年十月,以薦起升光祿寺少卿。天啟初,薰蕕雜沓,二年七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三年以京察被令致仕。六年起升南京光祿寺卿,後推操江通政少司寇,不果用[1]。崇禎八年乙亥寇亂,有孤城善後之疏。崇禎十五年壬午(1645年)張獻忠廬州,城陷被執,不屈死之,贈大理寺卿,蔭一孫入監讀書[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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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啟七年五月,起升原任巡撫湖廣右僉都御史張延登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其陪推南京光祿寺卿錢策、江西左布政使杜詩、廣東左布政使汪起鳳俱以岐雜不正,著冠帶閑住。
  2. ^ 《廬州府志》